贵州茅台披露上半年业绩,i茅台直销渠道收入519.62亿元,已占据主营业务收入的57.3%。数字营销平台带来的酒类收入402.64亿,是业绩增长的核心引擎。这座标杆企业正在完成从「酒馆+专卖」的传统布局,向「线上少店多客」的数字化战略迈进。
但问题来了:这套「数字化」究竟在干什么?i茅台的收入增长,靠的真的是「用户主动来买」,还是「茅台自己在卖」的结果?看得出来,茅台的「数字化直播」更像是「商场内的专柜」——他们掌握了「买单」的权力。但这算不算是在「抢」自家渠道的生意?
更关键的是,茅台的「数字化」最后是为了啥?是为了「把酒卖出去」,还是为了「把话语权卖出去」?当「买」的动作被平台化、算法化后,消费者是否还能感受到「茅台」的稀缺?如果「稀缺」是茅台最大的护城河,那「数字化」是不是在「消解」它?